县教育局关于报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材料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生活条件。但是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地方较为突出。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县属2012年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中心学校接到通知以后,迅速上报相关材料(见附表),以便全县汇总后于本月12日上报省审批。现就报送相关材料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中心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中心学校校长要亲自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督办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二、填表要求:
1、“学校名称”填写以学校公章名称为准,点校不能包含在中心完小以内,必须单独填报。没有学生的闲置学校不填(以学籍统计要求为依据);
2、学校数栏中1、2、3项的填写,总计栏后面的填乡镇的汇总数,相应学校栏后面1、2、3根据初中、小学类别在相应栏中分别填1;
3、表中的4项实有学生总数一栏的填写以实际在校学生为准,并在“总计”栏中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以学籍统计为依据);
4、表中5、6、7、8、9栏均按实际情况填报,并在“总计”栏汇总;
5、表中10栏以2011年资金文件下拨数中的学生数为准;
6、表中11项学校食堂面积按2011年年报数为准,若是D级危房按没有食堂统计;
7、表中12项最大供餐能力人数等于现有食堂面积/生平食堂面积[生平食堂面积参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料汇编(第二辑)》;
8、表中13项需要改扩建食堂面积等于规划面积减现有食堂面积,规划食堂面积参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料汇编(第一辑)》;
9、表中14项计划完成改扩建时间由各乡镇从2012年到2020年进行规划,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实施。
10、表中学生数的统计中非义务教育学生(学前班、幼儿园)不能统计在内,15、16、17、18项由县统一填写。
三、报送要求:
所上报材料数据必须真实、准确(表格填写必须用Excel 格式),各乡镇中心学校务必于2012年1月11日中午12:00以前用电子文档形式传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张梅平。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上传,影响我县上报方案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建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校统计表
建始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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